校发〔2022〕65号 2022年05月23日 17:49 社会科学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1月6日吉林大学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张贤明为廉政研究院院长,聘期为2022年1月6日至研究院本届班子任期届满之日止;
聘任张贤明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主任,聘期为2022年1月6日至研究中心本届班子任期届满之日止。
吉林大学
2022年5月23日
上一篇:转发:关于马雪松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下一篇:行政学院师生集体观看电影《黄大年》并热学热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Copyright©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