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6-6-12 9:44:25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文件精神,为继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工作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牵头,联合有关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申报。
2.培养实践基地原则上近三年每年联合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在10人以上,且在该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3.培养实践基地能提供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相匹配的专业问题,具有高水平的校外合作导师队伍、科研条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4.培养实践基地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多方共赢。
5.培养实践基地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二、建设周期及经费使用要求
1.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一年。项目立项后应该严格参照《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考评指标体系》(附件一)进行建设。研究生培养处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基地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考察和验收。
2.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费用、师资队伍建设费用(含校外合作导师补贴)以及实践课程建设等相关费用。
3.项目经费的使用按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宜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在6月27日16:00前将《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二)纸质版一式两份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yang@jlu.edu.cn。
联系人:梁德东 杨哲 联系电话:85166256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