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十.一”长假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学院将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各办公室、教师业务工作室、专用教室、图书资料室、会议室、实验中心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接乱拉电线等问题;学生宿舍重点查看是否有违章使用加热电器、接线不规范等问题。
(二)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三)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号召师生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器产品。
(四)做好“十.一”国庆节长假外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好请销假登记。
二、工作要求
(一)各分管领导,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职责范围,管辖和业务指导范畴,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本着对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做好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负责人。
(三)于2017年10月9日前学院将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保卫处消防科。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17年9月26日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