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4点击: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将《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和填写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均需PDF格式,支撑材料需按审批表填写内容顺序形成一个PDF),于11月17日(下周一)中午12:00前发送至xzyjs@jlu.edu.cn,发送后请私信辅导员报名意愿,以免遗漏,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研究生)由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基础学制内全日制优秀研究生及勤奋好学的经济困难研究生。为做好2025年度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吉林银行奖学金”奖励总人数为6人,奖励额度为3万元/人,奖励总额度为18万元;

“吉林银行励学金”奖励总人数为8人,奖励额度为2万元/人,奖励总额度为16万元。

二、奖励范围及推荐名额

奖励范围为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2023级、2024级研究生。

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吉林银行奖学金”、“吉林银行励学金”候选人各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由学院单独组织评选,不参与本次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吉林银行奖学金”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6.当前学历阶段取得与本学科相关、具有五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学术论文本人为一作或除导师外一作,授权专利本人为前三名发明人;

7.2025-2026学年度未获得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二)“吉林银行励学金”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6.自强自立,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申请人系孤、残或申请年度系国家及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列入研究生重点经济关注对象的学生优先考虑;

7.2025-2026学年度未获得社会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学金并获资助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四、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相关研究生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向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信息上报与推荐确认。推荐候选人需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请相关培养单位于11月2116点前完成推荐确认。

4.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审核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

五、材料上报

1.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的通知宣传、评选推荐,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候选人需将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和填写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均需PDF格式)作为佐证材料在管理系统内进行上传。


联系人:董墨

办公电话:0431-85167671    

办公邮箱:dongmo@jl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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