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4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参加本次复试的MPA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2024年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外语 |
总分 |
计划招生人数 |
125200 |
公共管理 |
86 |
43 |
189 |
150 |
非全日制 |
注:1、最终录取名额以学校批复为准。
2、各类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2、资格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由行政学院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需要携带(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考生本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4)考生亲笔签字的《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
注:材料1、2、3复印件和材料4原件按以上顺序排序后左上角装订,资格审核时提交留存。
资格审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准考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4)在读硕士、在读博士研究生。
(5)与《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合者。
二、复试组织工作及方式
1、行政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2、复试考核评分及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开卷考试,该科目满分50分,30分以上为合格。(参考范围:党的二十大报告及相关学习资料;2024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两会热点问题等);
科目二《专业课:公共管理学与组织行为学》闭卷考试,该科目满分50分,30分以上为合格。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12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150分(90分以上为合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30分以上为合格)。
(3)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注: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总分及上述任一项分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3)×40%
3、综合面试原则上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日程安排
1、资格审查:
2024年3月31日(周日) 上午9:00—11:30
审查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逸夫教学楼221教室
2、笔试:
2024年3月31日(周日)
(1)下午13:00-14:30 笔试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开卷考试
(2)下午14:45-16:15 笔试科目二《专业课:公共管理学与组织行为学》闭卷考试
考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复试1、2、3组考生(逸夫教学楼 第九阶梯教室)
复试4、5、6组考生(逸夫教学楼 第十三阶梯教室)
注: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中性笔、开卷考试科目纸质参考资料(不允许携带、使用电子设备)
3、综合面试
(1)2024年3月31日(周日) 上午10:30-面试结束
日语考生听说能力测试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逸夫教学楼220教室
(2)2024年4月1日(周一)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面试结束 复试1、2、3组
(3)2024年4月2日(周二)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面试结束 复试4、5、6组
注:考生分组信息及综合面试地点见分组名单 (附件2)
四、录取原则
1、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按初试总分确定录取顺序,若初试总分相同,则按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确定录取顺序)。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五、信息公开
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官网(http://adm.jlu.edu.cn)公示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六、复议
如果对复试结果有质疑,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诉。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1215室)
办公电话: 0431-85167088 联系人:蒋老师
八、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负责解释。如遇突发情况,导致复试工作变动,我院将第一时间在行政学院官网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浏览官网,并以最新发布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复试考生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前卫南校区),请提前办理入校申请,办理路径见附件3。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24年3月25日